进入无障碍通道
<<返回主站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57.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2020 >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0
关于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情况说明
2021-08-03
«
1
»
主办: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市政府综合办公楼4楼410室
政府网站识别码:4109000010
豫ICP备16041112号
豫公安网备:4109020200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