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无障碍通道
<<返回主站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
1.依法决策机制健全 >
36.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
2016 >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16
关于2016年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情况说明
2021-08-01
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选报2017年市重点工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2021-06-03
濮阳市工信委关于调整2016年市重点工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1-06-03
关于征集全市工业企业问题的通知
2021-06-03
«
1
»
主办: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市政府综合办公楼4楼410室
政府网站识别码:4109000010
豫ICP备16041112号
豫公安网备:4109020200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