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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委机关及属事业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委机关及属事业单位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濮阳市委组织部、濮阳市委宣传部、濮阳市司法局、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濮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组部 中宣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我委实际,现制定开展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请予认真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全面依法治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进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濮阳梦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尊崇党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
2.学习国家基本法律。认真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防法以及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3.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文化建设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
4.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5.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法治水平。
三、主要方法
结合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需要,坚持以自学为主。同时,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期间,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利用每周五学习日,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利用我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机关人员警示教育;利用我市各类专题法治培训,积极组织委机关人员参加;利用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学校进行网络学法用法。
四、学习时间
学法用法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自2016年6月24日开始,每周五下午进行学习。
五、具体要求
委学法用法工作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科负责学法用法工作的具体落实。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学法用法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体现不同岗位特点,并为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委各科室(局、办)及委属事业单位要认真、全面、系统学习,推动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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