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无障碍通道
源头替代是VOCs治理治本之策
  • 发布时间: 2023-07-04 访问数: 0
  • 1、石化 / 化工行业使用低(无)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 加快对芳香烃、 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

    2、包装印刷行业可选择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 可选择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含量 的胶粘剂。可选择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

    3.工业涂装行业可选择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含量的涂料。

    企业替换后所使用的漆/涂料/油墨/清洗剂等原辅材料VOCs含量 须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 的限值》(GB38507-2020)、《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限值》(GB 38508-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 33372-2020)的要求

    源头替代可享受的政策

    1、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 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VOCs末端治理设施2、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无组织 排放浓度达标的,可不要求采取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3、将生产低VOCs产品、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列入制造业绿色化 转型支持方向,探索将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纳入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4、将生产低VOCs产品、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列入制造业绿色化支持方向,探索将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纳入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5、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项目在“十四五”期间申报中央 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优先安排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