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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洁净型煤建设验收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 2017-09-08 访问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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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环境攻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我市洁净型煤推广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省工信委《关于做好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和配送网点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工信煤〔2017〕196号)要求,8月28-29日,市工信委联合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对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等县的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和配送网点进行验收。现将验收工作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通报如下:

        一、濮阳县

    濮阳天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厂址至今未建成,进展缓慢,现租赁老厂区安装的生产线,在调试和试生产中个别设备存在问题;白堽乡东街张志民配送网点仓库存在未密闭性问题;各配送网点运输车辆绝大多数为三马车,车厢没有封闭措施。

    二、清丰县

    濮阳盛安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手续不健全,没有国土部门批复,没有环保部门环评批复;洁净型蜂窝煤产品存在产品包装问题;产品质检室、档案管理室和办公室等办公用房没有正式投入使用;制定的规章制度摆放不规范,没有在显要位置固定上墙;厂区杂物摆放混乱,绿化程度不够。部分配送网点仓库存在未封闭问题,个别网点只有彩钢房顶,四面没有完全密闭。各配送网点运输车辆绝大多数为三马车,车厢没有封闭措施。

    三、南乐县

    南乐宏业能源科技公司新厂址至今未建成,进展缓慢,存在营业执照、项目备案、环评资料的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千口镇张相臣配送网点仓库存在封闭不够问题。

        四、范县

    范县洁净型煤科技有限公司颗粒型洁净煤生产车间未建成,设备未安装到位;蜂窝型洁净煤生产线在调试和试生产中个别设备达不到要求,存在生产困难问题;所有配送网点营业执照均未办理;各配送网点运输车辆绝大多数为三马车,车厢未采取封闭措施。

    五、台前县

    濮阳市龙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办公区环境有待提升;产品质检室、档案管理室和办公室未悬挂标识牌;生产线投料口有煤灰扬尘,存在扬尘治理问题;洁净型蜂窝煤产品存在产品包装问题;部分配送网点存在用地问题。

    我市的洁净型煤替代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后,在考核中多次被扣分,主要原因就是各县洁净型煤工作进展缓慢,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和配送网点建设滞后造成的。截止目前,濮阳县、南乐县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新建厂区未建成,范县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颗粒型洁净煤生产车间还在赶工中,距我市洁净型煤实施方案要求和省推进台账节点还有很大差距,整体进度已经比省环境攻坚办的要求慢了一个月。清丰县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虽进行试生产,但手续办理未完成、配套办公用房未启用,制度措施制定不健全,配送网点建设也存在问题,工作推进极度缓慢,严重影响我市洁净型煤替代工作进度。台前县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存在脏乱问题。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上述问题的严重性,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要求,紧盯洁净型煤建设工作中的不足和关键问题,采取超常规措施,逐项攻坚推进,将工作抓实、抓死、抓具体,高标准严要求,攻难克艰,迎头赶上,确保洁净型煤供应网络全市覆盖,确保满足群众采暖季和日常生产生活需求。

    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和配送网点建设工作,涉及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涉及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影响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成败。市环境攻坚办、市散烧办、市工信委和市督察局将严格按照替代工作进度、时间节点进行督查暗访,并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标准不高的县进行通报批评,对负责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017年9月4日

     

    ps:濮环攻坚办【2017】273关于对全市洁净型煤建设验收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