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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干部职工文明上网制度规范
  • 发布时间: 2016-03-31 访问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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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传播文明风尚,弘扬文明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加强局机关网络管理,提倡正确导向,引导干部职工恪守网络道德,反对不良网风,文明上网,特制定干部职工文明上网制度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局办公室门户网站要依据市委市政府网站管理规定,制定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三、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四、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五、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浏览色情、暴力、反动站点。

      六、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七、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八、有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