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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八届六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22-07-23 访问数: 0
  • 刘西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园区外老企业提升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退城入园是改善城市大气环境、优化城市布局、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和迫切任务。2019年以来,我局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一、加强政策引导。2020年,市政府印发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实施意见(试行)》(濮政〔2020〕22号),提出在2020年7月底前,启动市城区22家工业企业的搬迁工作,到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任务,并明确了搬迁范围、政策措施、工作规程等内容。并印发了《濮阳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濮阳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有序推进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

    二、加强科学指导。指导华龙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华龙区推进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实施方案》(华龙政〔2021〕4号),对退城入园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三、加强督促推进。市领导多次召开推进会,研究解决中原总机厂等企业退城入园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督促协调作用。截至目前,市城区22家需要退城入园的企业中,诚信钻采、佳华化工等8企业已完成退城入园任务,金昊钻具、龙兴化工等6家小规模企业已停产,不再入园。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并指导各县(区)参照濮政〔2020〕22号文件制定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