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无障碍通道
<<返回主站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
31.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制定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 >
2020 >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0
关于对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 审核的情况说明
2021-07-30
关于2020年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情况说明
2021-07-30
2020年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07-28
关于印发濮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1-06-02
濮阳市新型工业用地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2021-06-02
关于印发《关于推广使用生物基可降解制品加快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通知
2021-06-02
关于印发濮阳市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2021-06-02
《濮阳市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市级财政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
2021-06-02
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
2021-06-02
«
1
»
主办: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市政府综合办公楼4楼410室
政府网站识别码:4109000010
豫ICP备16041112号
豫公安网备:41090202000279